摘 要:大师级人才和配套体制、科学合理的财政拨款与使用机制应成为我国大学“双一流”建设的保障机制,而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应避免的几个误区,应成为我国大学“双一流”建设过程中须规避的“区域”。
关键词:“双一流”建设;大师级人才;财政拨款;误区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使若干高校和一批学科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水平”的目标后,国务院2015年11月5日发布《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任务路径。这是我国在“985工程”“211工程”基础上,结合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制定新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规划。同一天,全国政协召开主题为“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的双周协商座谈会,来自国内多所高校的校长、院系负责人、地方政府代表和国家有关部委负责人汇聚一堂,共谋高等教育改革思路。由于高等教育所蕴含的深刻性和复杂性,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
大师级人才和配套政策体制是关键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即“双一流”的战略部署,是我们实现两个百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国家能否在世界舞台上全面崛起,核心是教育,关键是能否拥有世界一流大学。综观近代世界历史,没有任何一个大国,可以在高等教育落后的情况下能真正成为全面领先的世界强国。世界一流大学并不只是科学、技术和教育的摇篮,而且是现代人类文化、思想最主要的源泉。世界一流大学产生的文化和科技创新思想,影响人类思想和引领社会变迁。世界一流大学聚集各方面的优秀人才,思考国家民族的未来,探索国家发展的思路。大学不仅是理论思考的基地,而且可以直接培养和提供实现这些目标的人才,使理论转化为现实。
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我国已经成为高等教育大国,但整体上大而不强,高校特色需要进一步彰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国高校的办学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脱节,高等教育发展不协调,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制度尚不健全。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有两个共同特点:一是拥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教授队伍;二是有一套支持教授队伍培养人才和进行尖端科学研究的政策体制。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必须紧扣一流目标,体现世界水平。1931年,著名教育家梅贻琦先生在就任清华大学校长的演说中曾经指出:“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不断努力,我国的大学建设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教授队伍和科学研究也得到了极大发展,个别学科取得了世界领先的成就。但整体教授队伍的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即使如北大、清华这样国内顶尖大学,虽然有出色的本科生,也在某些学科取得了突破并达到世界领先,但都还不是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我国没有一支世界一流水平的教授队伍,以及与世界一流教授队伍相配套的政策体制。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必须首先汇聚一批世界公认的学术大师和学术权威,以及在各学科领域内作出开创性研究和贡献的著名学者。大师级教授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核心,是知识与创意集散地的根基。在大师人才方面,应该注意本土培养和重点引进相结合,特别要引进一批在研究领域领先的世界著名大学的一流教授,让他们在国内一流大学全面发挥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领军作用。另外,大师级的教授能否发挥预期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术环境与学术氛围,取决于整个教育体制是否支持大师与英才的互动。因此,要围绕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部署,构建现代大学先进制度体系。从组织管理的角度来看,世界一流大学是由先进的科研体制、完善的制度体系和有效的运行机制构成的具有良好治理生态的学术体。
科学合理的财政拨款与使用机制是保障
高等教育是一项成本很高的事业,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建设无论是引进高水平的师资队伍,还是建设完备的科研设备和学术数据库,充足的经费保障是必不可少的。要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科学合理的财政拨款机制是关键。目前,我国高校财政拨款体制主要采取“综合定额+专项补助”的模式,为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但也存在着一些与高等教育发展不协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经费分配方式相对简单粗糙,不能反映学校的实际办学成本,缺少对高校的合理分类定位、绩效评价标准和动态竞争机制,存在着高校身份固化、竞争缺失、重复交叉等问题,不利于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二是采用“政府—高校”的单线拨款模式,缺少专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人为影响因素大、透明度低,不利于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宏观调控和高校的自主办学。为了克服这一不足,《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了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以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目前时间已经过半,这项工作还没有得到落实。
三是高校办学经费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拨款和学生缴纳学费,社会捐赠的比重较低。据统计,我国社会捐赠经费占全国教育经费的比例不超过3%,其中高校的社会捐赠比例不足1%,并且主要集中在少数“名校”。我国高校接受的社会捐赠占教育经费的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英国一般大学在7%左右,日本公立高校在15%左右)。如何积极完善财政税收政策(如商品税激励、所得税激励、遗产与赠与税等),提高企业特别是个人对大学的捐赠积极性,值得认真思考。
事实上,我国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相比于世界教育强国仍处于偏低水平。根据经合组织(oecd)近几年来发布的《教育一览》(education at a glance)数据,oecd国家中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总投入占gdp比例一般在1.3%以上,以美国为代表的教育强国甚至高达2.8%,其中财政投入一般维持在gdp的1%。相比之下,我国高等教育总投入占gdp偏低,财政投入约占gdp的0.775%,为高校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因此,必须通过改革现有的财政拨款与使用机制,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大学间的良性竞争,从而促进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现有的财政拨款机制。在现行生均综合定额的基础上,根据物价变化建立高校生均拨款的定额增长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研究生生均差别拨款机制;加大基本支出在财政拨款中的比重,扩大高校统筹安排使用经费的自主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财政拨款的精细化管理。
二是尽快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工作。建立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的第三方高等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机构,明确时间表;建立非竞争性和竞争性拨款相结合的绩效拨款模式,动态管理、分类引导,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高校自我约束、社会参与评价相互结合的有效机制。
三是加快高等教育财政投入的立法进程,强化政府对高等教育财政拨款的立法保障。重视社会教育捐赠意识的文化培育,通过鼓励社会捐赠、发展教育基金会、支持民办教育等手段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导向作用,研究适应我国国情和高教事业发展需求的社会捐赠措施,确定合理的减免税比例,促进高校社会捐赠的良性发展。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应避免几个误区
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而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提出,鼓励和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水平大学和学科差别化发展,加快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积极采用第三方评价,提高科学性和公信度;资金分配要更多考虑办学质量特别是学科水平、办学特色等因素,动态调整支持力度等,这为打破高校身份壁垒、最大限度释放高等教育改革红利提供了有力的措施保障。在实施该总体方案的过程中,还应避免以下几个误区:
一是不要把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搞成政绩工程,少一点行政干预和各种评估,优化评价体系。高等教育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要让大学按照自身特点、具体条件和实际情况建设发展自身特色,以学生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实事求是地确定招生规模和学科设置,充分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知识技术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避免各种急功近利的恶性竞争给大学持续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大学内涵建设、苦练内功的过程,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只有进一步破除制约大学快速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才能加快创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为开放、有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二是处理好建设若干所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与整体高等教育水平提高的关系。目前,我国有2,500所大学,“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高等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只包括110所左右的大学,占全部高校比例并不大。因此,只有绝大部分高校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水平上去了,我国的高等教育才能屹立世界强国之林。这就如同我国的乒乓球项目一样,全民普及乒乓球,国家队的水平自然就高;反之,足球运动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三是必须依照国际标准而不是国内标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应该直面现实,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方针,确立必要的策略,奋起直追。综合性大学,应该在多个学科拥有世界级的领袖和领军人物,培养世界一流人才、做出有影响力的工作,要能和世界一流大学竞争教授、竞争学生;特色型大学,则应该在某些研究领域真正世界领先,而不是求全、求大,不能以行业、区域、西部等特点为由而降低国际标准。
四是要关注科技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潜在影响。现在大学的架构主要还是工业革命的产物,但迅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正在影响和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必然也会影响着大学的定位和学科的建设,大学已不再是传授知识的唯一场所。因此,要坚持创新驱动,推进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之路。
{作者:姜耀东,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副校长}